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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上给车胎鼓劲被要价400元!究竟是“交通解救队”仍是“浑水摸鱼队”?
2024-03-18

  原标题:高速上给车胎鼓劲被要价400元!究竟是“交通解救队”仍是“浑水摸鱼队”?

  自己6月5日清晨2点15分,在距韶关沙溪出口4公里处,压到路上的不明坚固物,导致右前轮爆胎,我自行换了备用轮胎,惋惜备用胎也不够气。此刻自称是高速公路交通解救队的人前来问询状况,我照实奉告,他也电话奉告相关部分。

  然后我请他帮助鼓劲,他开口就要400元钱,我说打一下气就要三四百元,太离谱了吧。听完我的话此人便拂袖而去!没办法,只好打在马坝的朋友电话送一个简易鼓劲机,折腾了近3个小时后才搞好。请问政府部分,高速公路交通解救队是干什么的?可以为事端车供给哪些服务?收费标准是怎样的?

  小编就此查询了一些法规,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是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(含其托付的救援服务单位)承受托付,对高速公路交通事端、毛病车辆进行拖曳(牵引)、吊装运送、抢修以及对车载货品进行搜集、装卸(转移)、转运等清障施救作业,向托付方收取的服务性费用。

  依据相关规则,托付人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及收费有贰言的,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或其上级单位担任和谐处理。如对和谐成果不满意,可向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或价格主管部分投诉。关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乱收费的,各级价格主管部分应当严厉依照《价格法》和《价格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则》施行行政处罚。

  2011年2月13日上午11时,阿刚驾驭的重型卡车“粤BJ4015”刚进入广州境内,便遭受事故。当日交警部分指定的解救队、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新城运送部,向已挂彩的阿刚开出了6万元的解救费,阿刚以为收费显失公正,回绝签字,但解救队仍强行拖车。事故后的第5天,伤情好转的阿刚持交警队处理的《放车凭据》到“白云区钟落潭停车场”提车,遭到回绝,解救队队长周记良要挟说“不交钱,持续扣车”,阿刚随后向交警部分求助,民警以“解救队运营行为与警方无关”为由推脱。

  2011年2月18日,解救队队长周记良报给车主的费用,吊车费45000元、转运费8000元、转移费4000元、拖车费2300元、清场费300元、库房管理费两天共1000元、过磅费119元,算计共60719元。

  2011年2月23日,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公路“三乱”督察队督办,广州市管理公路“三乱”办公室牵头,市物价、交通、公安等部分联合对“6万元交通解救费”打开查询,2011年2月23日晚,周记良就把费用降到了43000元,来日他又再度“割肉”,2011年2月24日卡车车主、周记良与市物价局有关担任人三方洽谈,终究议定的费用是13000元,这比事故当天周队长的报价少了近5万元。

  2011年2月13日上午11时,阿刚驾驭的重型卡车“粤BJ4015”刚进入广州境内,便遭受事故。当日交警部分指定的解救队、广州市花都区北兴新城运送部,向已挂彩的阿刚开出了6万元的解救费,阿刚以为收费显失公正,回绝签字,但解救队仍强行拖车。事故后的第5天,伤情好转的阿刚持交警队处理的《放车凭据》到“白云区钟落潭停车场”提车,遭到回绝,解救队队长周记良要挟说“不交钱,持续扣车”,阿刚随后向交警部分求助,民警以“解救队运营行为与警方无关”为由推脱。

  2011年2月18日,解救队队长周记良报给车主的费用,吊车费45000元、转运费8000元、转移费4000元、拖车费2300元、清场费300元、库房管理费两天共1000元、过磅费119元,算计共60719元。

  2011年2月23日,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公路“三乱”督察队督办,广州市管理公路“三乱”办公室牵头,市物价、交通、公安等部分联合对“6万元交通解救费”打开查询,2011年2月23日晚,周记良就把费用降到了43000元,来日他又再度“割肉”,2011年2月24日卡车车主、周记良与市物价局有关担任人三方洽谈,终究议定的费用是13000元,这比事故当天周队长的报价少了近5万元。